首頁 > 文章分享 > 案例分享 > 國有地承租/承購 > 國有地承租/承購-畸零地讓售
畸零地讓售是指面積過小或地形不完整、無法單獨建築的「畸零地」,依《建築法》與相關法規,讓售給鄰接土地所有權人合併使用。國有或市有畸零地需取得地方政府核發的「合併使用證明書」,並符合規定條件,經專業估價後按市價出售給鄰地所有權人。
容許使用-農作產銷設施
國有地承租/承購- 國有地承租/承購
特目-長期照顧服務機構
交通用地-汽車運輸業場站及路外停車場
總公司
北部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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