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文章分享 > 案例分享 > 國有地承租/承購 > 國有地承租/承購-畸零地讓售
畸零地讓售是指面積過小或地形不完整、無法單獨建築的「畸零地」,依《建築法》與相關法規,讓售給鄰接土地所有權人合併使用。國有或市有畸零地需取得地方政府核發的「合併使用證明書」,並符合規定條件,經專業估價後按市價出售給鄰地所有權人。
容許使用-綠能設施
特目-農(漁)民團體興建農、水產品集貨及運銷場所、冷凍(藏)庫
產業用地-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
產業用地-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
總公司
北部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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